根据《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苏府规字〔2022〕9号)文件精神,经各项目申报,板块相关部门初审,吴江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联审,现有吴江开发区华映花苑等24个项目符合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条件,取得项目认定书,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共有24个项目认定为2024年吴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名单详见《2024年认定为吴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明细表》。
二、根据《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取得《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项目主体凭认定书向相关单位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费优惠政策,水电气改造完成后,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等相关政策支持,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按照本市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单位依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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