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开展了2025年度水稻田、生态特色农产品生态补偿资金的申报工作。
经苏州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核,依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现将生态补偿资金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26日。
各组织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自然资源科),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邮编:215200,受理电话:0512-63980342。
附件:
水稻田、特色农产品公示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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