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现将吴江区2025年蚕桑生态补偿资金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1月6日- 2025年11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吴江区财政局联系。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自然资源科),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邮编:215200,受理电话:0512-63980342。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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