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祥舒商贸有限公司、黄健:
我局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黄健提出的被冒名登记为苏州祥舒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的撤销申请,我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一、苏州祥舒商贸有限公司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登记股东为黄健(实缴出资70万元)、黄本庆(实缴出资3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为黄健,公司设立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当时的法定形式要求。
二、经调取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的验资报告,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中股东黄健出资的70万元,是从黄健个人银行账户(10-543100460600960)转入公司验资账户。
我局认为:申请人所举证据未达到“足以推翻原登记真实性”的证明标准,基于本局调查核实到的相关事实,本案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故决定不予撤销。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
2025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