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1家。现予以公告:
变更登记(1家)
1、“苏州市吴江区吴绫实验小学”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2591.66万元(原:1715.9万元)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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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1家。现予以公告:
变更登记(1家)
1、“苏州市吴江区吴绫实验小学”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2591.66万元(原:1715.9万元)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