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省督39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全市85个涉VOCs储罐未开展治理(其中涉及吴江区58个),储罐无组织排放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二、整改实施主体
吴江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各区镇。
三、重点措施
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分类实施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实施对标治理。对完成治理的企业抽取一定比例开展现场抽检抽测,确保整治到位。
四、目标任务
规范储罐无组织治理,减少VOCs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苏州市85个涉VOCs储罐涉及吴江区58个,其中20个储罐,已停用或拆除,其余38个储罐已全部完成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3日)向吴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12-639380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吴江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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