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158号)、《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2019〕148号)等文件要求,上级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文规字〔2024〕4号),适用于苏州市区民办美术馆的扶持,包含吴江区民办美术馆。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废止《苏州市吴江区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8月5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12-63490046;通讯地址:吴江区高新路785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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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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