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和苏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县级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3〕7号)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县级地名规划编制工作。依据《苏州市吴江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过实地调查、资料考证、部门和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苏州市吴江区县级地名规划》进行公示(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反映,联系电话:63980624、63980630。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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