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街道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告知书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补充意见》(吴政规字〔2010〕3号)文件精神,江陵街道定于2025年2月25日至3月31日,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2024年度吴江区企业退休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4年度,在吴江区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人员(以《职工退休养老证》上注明的退休日期为准)。符合以上条件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终身无子女的退休人员参照执行。
2、2023年及以前企业退休符合条件的漏登记人员。
注:取得1998年第二轮土地确权的退休人员到60周岁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不在此次登记范围。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25年2月25日至3月31日,居住地社区(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四、所需证件、材料
1、退休人员:2008—2024年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双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职工退休养老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终身无子女人员:2008~2024年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终身无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2008年以前退休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职工退休养老证》。
3、其他相关材料
(1)2008年以前退休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未加发5%的证明;
(2)户口从农村迁入城镇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村委会出具的未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和未取得本区(市)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声明书,并签字盖章。
4、亡故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与亡故人员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并请代理人提供开户名为代理人本人的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五、特别说明
在吴江的部、省属企业(如银行、电力等)持证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的申请及发放工作,由企业自行组织落实。
六、咨询电话
📞吴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
0512-63160521
0512-63160526
📞江陵街道咨询电话:
0512-63960748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