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5〕95号)、吴江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吴江区“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吴交规〔2023〕1号),结合吴江实际,制定《吴江区2025年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各出租汽车经营者对该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吴江区交通运输局书面提出。吴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对异议进行复核,并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复核结果。
公示受理部门:吴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出租科
地址:吴江区交通路3291号
受理电话:0512-63003789
邮编:215200
附件:1.吴江区2025年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
2.
吴江区2025年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表
吴江区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7日
常熟市2023年出租汽车行业
附件1
吴江区2025年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
补助对象
本次补助对象为吴江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登记在册,且在2024年度实际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
补助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为4773元/车/年,具体补助金额以出租车经营者车辆实际运营时间为准。
发放要求
出租车经营者应做好运营管理和运营数据统计工作,并做好资金发放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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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区2025年出租汽车行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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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车辆数 |
营运天数 |
发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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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江舜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130 |
47282 |
652093.56 |
|
吴江市江陵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45 |
14303 |
197260.99 |
|
吴江市飞达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
92 |
32640 |
450157.22 |
|
吴江市长虹汽车客运出租有限公司 |
83 |
28175 |
388577.81 |
|
苏州君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69 |
22616 |
311910.41 |
|
总和 |
419 |
145016 |
200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