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对象本人书面向所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走访调查,核实情况并上报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2)镇、街道审核。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协助下,对申请人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各类救助情况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批。
(3)区级审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申报材料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拟定具体帮扶方案审议通过后及时发放帮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