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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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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嵇敏雁 |
电 话 |
639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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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吴江区开平路300号吴江人社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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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开展本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以及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工作,落实社会保险经办规程,配合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拟订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本区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草案,开展基金统计分析工作。贯彻落实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依法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执行省、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指导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等基本业务。 (五)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工作。开展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核定和支付养老待遇,并按时足额进行社会化发放。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协议对工伤保险相关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统一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七)承担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咨询服务工作,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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