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吴江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以及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五个作出示范”,全力以赴拼经济、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坚定走在示范区建设最前列,吴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步。
一、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调节金未及时缴库;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二是财政支出管理不规范。在本级部门项目支出中安排补助下级资金;直达资金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细化。三是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财政项目资金设立期限总体偏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不准确。四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反映不完整、不准确。主要涉及公共基础设施数据和股权投资数据。
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仍不扎实。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细;预算指标执行率低。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完善;资产处置、核算不够规范。
吴江开发区、太湖新城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部分资金统筹不到位。二是预算指标管理不到位。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偏低;以前年度上级指标未及时拨付。三是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资产空置未利用;处置程序不规范。四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建设手续不全;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下级财政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使用不到位。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出租不规范;部分房屋长期空置。二是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够规范。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不到位;履约环节不严谨。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苏州市吴江区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系统未按要求建前申报。二是首席数据官制度推行不到位。三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制度缺失、滞后。四是信息系统使用频率偏低。五是未按规定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和履行备案手续。六是数据安全存在风险。
涉企奖补资金专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科创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苏州市吴江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品抽样检测服务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二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管理不到位。三是对商家超范围经营监管不到位。
苏州市吴江区2022年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资金拨付和使用不规范。二是建设实施程序不规范。三是建设运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已建成农田管护不到位。
苏州市吴江区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药品临时采购不规范。二是个别采购事项合同签订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标底编制存在价格高计、重复取费等质量问题;二是工程进度款超付;三是存在限额以上项目未在规定地点招标等不规范情形。
吴江区公办学校工程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二是招投标、采购执行不规范。三是建设管理不到位。四是投资绩效不高。五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与账面不相符的问题。二是配置、使用和处置存在薄弱环节。存在超配置标准购买办公设备,资产租赁效益不高,报废程序不规范,拆迁补偿款尚未收到的问题。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房地产开发事项管理不到位。存在未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催缴不力等问题。二是担保管理不规范。存在担保制度不完善,担保程序不合规等问题。三是资产处置管理不到位。存在残余物因管理不善出现丢失等问题。
国有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计划用水户未定期开展用水审计。二是建设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三是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未达标准。四是耕地闲置、被零星占用或变更用途。五是未发文公示美丽(幸福)河湖名单,后期巡查中未将人文建设情况和公众满意情况纳入巡查范围。
六、审计建议
(一)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增强财政预算保障能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大资产资源整合力度,盘活存量、做优增量,严格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最大限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重大项目监管,切实推进民生福祉保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实抓细食品安全、乡村振兴、医疗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推动惠民政策落实落地,更好地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科学论证、控本减负,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质效。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确保家底清晰准确,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优化在用资产、盘活存量资产,确保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安全高效使用。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持续完善企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运营质量。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动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强河湖与周边环境长效管护,巩固水体整治成果,全力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管护,防止耕地质量下降。
(五)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督促检查责任,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整改到位。坚持全面系统抓整改,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促进标本兼治。坚持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保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安排落实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