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某。
被申请人:国产成人自拍公安局,住所地:国产成人自拍东太湖大道6600号。
法定代表人:郁海成,职务: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25年3月24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当日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2024年12月30日,申请人在楼道里被邻居钱某推伤,沈某和钱某二人用手机和执法仪对申请人拍照,并回家拿棍子打碎家门口的镜子。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有:1.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2.身份证。
被申请人称:一、基本事实经过。2024年12月30日早上8时许,松陵派出所接申请人报警称:其放在家门口的镜子被人砸碎了。松陵派出所于当日受理治安案件,开展了调查取证工作。申请人在询问笔录中称其与楼上邻居关系一直不好,2024年12月30日早上7时许,其在楼梯间两次和邻居钱某发生纠纷,其中第二次钱某从楼上抱着东西下楼,申请人自己上楼,双方在楼梯间互不相让,钱某强行从身边走过,导致申请人摔倒了并扭伤了脚,申请人怕钱某跑掉就抱着她的腿。这时候钱某老公沈某出来帮忙,上来用手拉申请人,之后沈某又上楼去拿了一根棍子下来,把申请人放在家门口的一个小镜子砸碎了。申请人表示镜子不值钱,是用来辟邪的。沈某在询问笔录中称2024年12月30日早上8时左右,老婆钱某下楼去上班,被申请人在楼梯间里堵住了,沈某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看到申请人不让钱某走,沈某就到楼上拿着晾衣竿把申请人放在她家门口的一个红色塑料壳包裹的小镜子砸碎了,因为习俗是把小镜子挂在门口是不吉利的。钱某在询问笔录中称当天早上7时许,其出门上班下楼时遇到申请人,申请人拦着她不让她走还辱骂她,并把其手里的伞折断了,之后钱某返回家。过了一会,钱某再次下楼时,申请人还是拦着不让她走,钱某从边上侧身过时,申请人往楼梯间一坐,还说其推了申请人,申请人用手夹着钱某的腿不让钱某离开。此时,钱某叫了其老公沈某,沈某下楼先让申请人把手放开,申请人没有照做,沈某随即上楼用东西把申请人放在家门口的一个镜子砸碎了。松陵派出所调取了现场视听资料。综合以上证据,2025年2月26日,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沈某不予行政处罚。
二、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以自己的财物被故意毁坏,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被申请人认为:经查,2024年12月30日早上7时许,申请人和钱某先后两次在楼梯间发生纠纷,在第二次发生纠纷时,申请人坐在地上拉着钱某不让其离开,钱某于是叫了其老公沈某。沈某下楼后拉扯申请人无果,后再次上楼拿着晾衣竿砸碎了申请人放在家门口的一个红色塑料壳包裹的小镜子,沈某存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的询问笔录中均称该小镜子“几块钱”或“不值钱”,证明该镜子财物价值较低,使用价值大于实际价值。沈某认为申请人在其门口悬挂镜子对着楼上沈某的家,出于本地风俗习惯是不吉利的,申请人是故意的。综上,沈某的违法行为情节特别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被申请人对沈某不予行政处罚。至于申请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称其在楼道内被钱某推伤,其于2025年1月14日控告当日钱某有殴打其的行为,被申请人已于2025年1月14日受理殴打他人的行政案件调查,该案尚未了结,不属于本次行政复议范围。以上事实有沈某的陈述与申辩、申请人的陈述、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具体行政行为适当。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被申请人提交的主要证据材料有: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接报案回执、送达地址确认书;2.询问笔录、公安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3.现场照片、监控视频、接受证据清单;4.传唤证、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5.人员基本信息、前科查询情况;6.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2024年12月30日早上7时许,申请人和钱某在楼梯间发生纠纷,后钱某呼喊其丈夫沈某,沈某下楼后拉扯无果,遂转身上楼,再下楼时手持晾衣竿将申请人悬挂在家门口的一个小镜子敲碎。松陵派出所当日立案,并为申请人制作询问笔录,接受申请人提供的监控视频。2025年1月2日,松陵派出所为钱某、沈某分别制作询问笔录。1月26日,该案延长办案期限三十日。2月15日,松陵派出所再次询问沈某。2月25日,被申请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分别送达申请人和沈某。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接报案回执、送达地址确认书;2.询问笔录、公安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3.现场照片、监控视频、接受证据清单;4.传唤证、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5.身份证、人员基本信息、前科查询情况;6.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执。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本案中,沈某敲碎申请人挂在门口的小镜子,虽然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但一来双方都认为小镜子价值较低,二来沈某认为申请人悬挂镜子对着其家不吉利,系事出有因,故沈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轻微。据此,被申请人根据上述规定决定对沈某不予行政处罚,并无不当。另外,申请人与钱某的纠纷被申请人已作另案处理,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综上,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国产成人自拍公安局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