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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大数据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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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乐岑 |
电 话 |
0512-6310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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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9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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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交汇、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按权限承担并指导监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拟定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要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定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拟定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测绘以及测绘成果的管理;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创新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大数据建设管理和应用服务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开放、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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