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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
自然资源保护科(林业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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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范春晓 |
电 话 |
63103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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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9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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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能 |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开展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管理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农村绿化造林工作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区重要地质可产勘查专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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