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产已达成交易,申请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现向社会征询异议,期满后无异议,即按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凌彩珍,身份证号码:3205251956XXXXXX28,于1998年向苏州市吴江芦墟中心供销合作社购买坐落于黎里镇芦墟泰丰路390号,建筑面积33.25平方米,价格65800元。
现买受人凌彩珍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本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特此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吴江区房产管理处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512-63465800)。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